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

因為很重要,所以要說很多次?

2015年4月24日 

現在流行這句話:「因為很重要,所以說三次。」

作者寫書時,重要的觀點說三次或以上是很常見的:介紹全書內容時說一次,仔細敘述時至少說一次,總結時再說一次。

這通常沒什麼問題。事實上,如果作者文筆夠好,同一觀點以不同方式、不同例子反覆說很多次,讀者也可以看得津津有味。

可是有些作者實在太嘮叨了:一本書之中,來來去去幾個觀點,總共要說十幾次,而且越說越枯燥。這種書非常考驗譯者耐性,當然也很考驗讀者。

重複敘述,真的要適可而止。重要的話說三次可能已經是上限,再說就像羅家英飾演的唐三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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