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

兩篇Brexit文章

2016年6月26日

Brexit議題正熱,推薦大家看兩篇文章。

首先是哈佛大學經濟學與公共政策教授 Kenneth Rogoff這篇〈英國的民主失靈〉(Britain’s Democratic Failure)。我認為 Rogoff提出了一個比較少人提到的重要論點:脫離歐盟如此重大的決定,門檻太低了,只需要在一次公投中獲得簡單多數支持,便使國家面臨不可逆轉的局面。

Rogoff說:「這不是民主;這是共和政體的俄羅斯輪盤。」他提到,這種把國家命運付諸簡單多數決的做法,之前也有不少先例,包括蘇格蘭2014年和魁北克1995年的獨立公投,但在那些例子中,「俄羅斯輪盤並未射出子彈」,現在英國不幸出事,是時候檢討遊戲規則了。

他相當認真地說:「為了確認當事人心意已決,多數社會設定的離婚門檻,比卡麥隆政府替英國脫歐設定的門檻來得高。」

試譯該文倒數第二段:「英國本來是不必辦脫歐公投的,但如果一定要決定是否留在歐盟,當局應該怎麼做?脫歐門檻無疑應該大大提高,例如脫歐意願必須經由相隔至少兩年的兩次公民投票確認,然後在下議院獲得至少60%的支持。如果在這種制度下,脫歐陣營仍然勝出,至少我們知道脫歐並非只是少數人一時的想法。」

我覺得 Rogoff言之有理,但問題是:門檻多高才適當?如果像他講的那麼高,是不是很容易製造出政治僵局,導致國家難以推動有益的重大變革?

英國脫歐公投至少有一點值得台灣思考,那便是台灣的公投門檻(公投案經「公民連署」、「立法院提案」或「總統交付」成立,投票率達50%以上,並獲得多數投票者支持),是否真的如不少人所講的太高了?此外,我們或許還應該思考的是:公投是處理重大決策的理想方式嗎?


另一篇文章是前香港總督彭定康所寫的 A British Tragedy in One Act,同樣明確表達反脫歐觀點,言之有物,但我就不詳談了。

彭定康提到邱吉爾的一句話,非常有趣:The trouble with committing political suicide is that you live to regret it.(政治自殺麻煩之處,是你將活下來並後悔不已。)

英國人將來會為公投脫歐後悔不已嗎?我想現在言之尚早吧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支持脫歐最大原因是因為 anti-immigration 呀。已成定局,你若再辦一次公投,那對方會拗「你是不是要舉辦 N 次直到得到你想要的結果為止?」。。。唉。公投其實法例上沒有明文 binding power,執政者是(要一齊同意)可以置公投結果不理,但可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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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果提高公投的門檻 , 那豈不是要等民怨惡化到爆炸 , 才啟動政治程序 , 到時後果更嚴重啊 , 病向淺中醫 , 是常識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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